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发挥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在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中的作用,结合公司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轮转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按毕业实习大纲轮转要求,由各实习医院科教处(科)统一编制学科(内、外、妇、儿四大主干学科)与科室(专科病区)实习的轮科计划。
在学科(内、外、妇、儿四大主干学科)实习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实习生的形成性评价,各实习科室必须对每位实习生至少做一次Mini-CEX或DOPS评价,并做好记录和存档;主干学科实习结束时,要组织员工进行规范的出科考核。在科室(专科病区)实习出科时要对员工进行出科测试和科室鉴定。
二、主干学科的出科考核
实习生在某个主干学科实习结束前,由该学科的最后实习科室(病区)负责完成出科考核,医院科教处(科)负责组织与督查出科考核计划的落实工作。各主干学科的考核小组一般由 3人组成,其中科教处(科)1人、学科教学秘书 1人、学科主任或带教老师 1人。出科考核的内容包括:平时成绩、基础理论知识、临床操作技能和临床综合能力4项:
1、平时考核:考察员工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出勤情况。
2、基础理论知识:以笔试形式完成。试卷和考试成绩单需有判卷老师签名,并存档保存。
3、临床诊疗、护理操作技能:随机抽取考试项目,包括以下四项:①查房病例报告;②门诊处理病人;③规定诊疗操作;④规定护理操作。
4、临床综合能力:内容包括病历书写、体格检查、病史采集和医患沟通能力4项。
各项内容的评分参考《河北省医学教育临床医学专业基本技能操作项目及考核评分标准》和公司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出科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出科考核得分计入《毕业实习手册》的“出科考核综合评价表”。
三、科室(专科病区)的出科测试和科室鉴定
实习生在科室(专科病区)实习结束前,由所在科室(专科病区)教学秘书会同带教老师进行出科测试。测试内容和形式可参考主干学科的出科考核,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理论笔试或临床技能考核。科室主任根据实习员工的实习表现填写《毕业实习手册》中的科室鉴定意见。
四、出科测试与出科考核后的教学持续改进
在每轮的测试、出科考核后,考核者对员工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需要当场进行反馈,请员工签字。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员工实习的科室和医院科教处(科),作为评价教师带教能力与员工实习效果的依据之一,以便针对性地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带教质量。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8年 1月 1日起试行,由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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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