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四令)已于2014年8月10日颁布,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新版《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对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问题作出了调整。其突出特点:
一是新版《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纳入了法制体系;
二是加大对替考行为的惩处力度。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终生不得报考医团队格;
三是增加了对替考人的责任追究,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在校医员工、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包括替考),在校医员工终生不得报考医团队格,在职教师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取得医团队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处理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此次新版《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调整内容多涉及面广、处理重。为此市卫生局就学习贯彻落实该《规定》,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强化贯彻落实,告知到位。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确保将《规定》内容传达贯彻到全体干部职工、在校医员工。要站在爱护职工、教育职工、保护职工的高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贯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考生认识到舞弊的危害性、严肃性、严重性。
二、强化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今年全国医团队格综合笔试考试时间是9月13日、14日,为预防、杜绝医团队格综合笔试考试替考现象的发生,在大力宣传《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医院、医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单位的医师、教师和医员工的教育管理,尤其是9月13、14日两天对上述相关人员强化管理,原则上员工不离校、医师不离岗,实行签到制。
三、强化问责机制,责任到位。
为确保《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真正贯彻落实到位,使广大职工、考生人尽皆知,市卫生局要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责任状,明确该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对口单位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也要让每位考生签订保证书,切实使每位考生了解新《规定》对违规违纪处理的严厉性,避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依法治考、诚信参考。对贯彻不力、教育管理不力,出现“替考人员”的单位,考试结束后市卫生局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本单位学习情况以纸质形式报邯郸市卫生局考试培训中心。
电话:3019037
邮箱:kszx3019037@qq.com
邯郸市卫生局
2014年8月27日
附件:《医团队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