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教学系、各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近期教育部、省纪委、学校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员工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结合公司实际,重申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贯彻上级精神。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支部、系和部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领会《通知》《规定》精神,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严禁违规收受员工及家长礼品礼金的重要性,使自觉抵制收受员工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成为教职工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严格遵守纪律,弘扬优良作风。全院广大教职工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通知》《规定》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党员干部不准接受来自师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不准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以及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不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通知》及《规定》的各项纪律,带头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教师违规收受员工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01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