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
  • |
  • EN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2-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支部:

根据校院《关于在全公司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精神,和公司党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公司各基层支部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1.会议主题: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上,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四讲四有”、争当“五个先锋”,做合格党员的要求,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

2.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普通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时间要求:2016年12月23日前完成。

4.方法步骤:会前,支部班子成员要向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支部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实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工作目标。会后,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逐项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在支部范围内公布。

二、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对象:支部所属全体党员。

2.时间要求:2016年12月23日前(可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3.方法步骤: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做好自我评价,党员之间从帮助同志出发互相进行客观的评议。民主测评通过发放《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党支部掌握。结合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支委会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定等级,结果要转告给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5%。预备党员参与评议活动但不评定格次。对优秀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三、工作要求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各支部要予以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会后,各支部要把民主测评情况报告公司党委,并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备查。

公司党委

  • 附件【download.docx】已下载


kaiyun体育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地址: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编: 056038

管理员邮箱: webmaster@hebeu.edu.cn  联系电话:0310-3695116

冀ICP备05002799号-1     冀公网安备13040202000694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